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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作出重大修改
——各奖种奖金数额大幅度提高,增设市技术发明奖
淄博市新的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已于市政府第五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从2007年3月1日起施行新的淄博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2年4月25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淄博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同时废止。新《办法》中淄博市科学技术奖各奖种的奖金数额都有大幅度提高。其中市科学技术特别奖的奖金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市科技进步奖和市星火科技奖一、二、三等奖的奖金分别由原来的1万元、0.6万元、0.3万元提高到3万元、2万元、1万元。为增强我市的自主创新能力,同时增设了市技术发明奖,市技术发明奖一、二、三等奖的奖金数额也分别定为3万元、2万元、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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