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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局长周元军在《淄博市专利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市政府饶市长,新闻界的朋友们、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淄博市专利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淄博市专利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是我市专利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我市专利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大力提高专利的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推动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全面快速发展,促进创新性城市建设,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淄博市专利管理条例》在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市专利管理的政策规定,参考借鉴有关城市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突出了有地方特色的内容。一是将专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提出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战略,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摆在突出位置。强调“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十一五”时期引导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这是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迫切需要,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迫切需要,是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和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迫切需要。因此,在第四条 (第一款)要求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专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专利评价体系和考核奖励制度,设立技术发明奖,普及专利知识,协调处理专利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其中,设立技术发明奖是根据国家的有关奖励政策设立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奖励条款。二是完善了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虽然我市是名列全省前几位的专利大市,但要发展成为一个专利强市,就必须更加注重自主创新,注重拥有更多的专利权,尤其是在一些关键技术领域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注重专利的转化和产业化,形成我们的知识产权新优势。因此,在第四条(第二款) 要求市、区县人民政府设立专利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该款内容是上位法中所没有的,具有我市的地方特色。三是加强专利保护力度。在第二十六条中规定在展览会、展示会、推广会、交易会等会展期间,市专利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因许诺销售行为引起的专利侵权纠纷,能够初步认定参展的产品、技术与专利技术相同或者等同的,可以要求被请求人将相关物品撤离展位。被请求人拒不撤离的,请求人可以请求市专利管理部门登记封存或者暂扣被请求人的相关物品。请求人提供担保的,市专利管理部门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采取登记封存或者暂扣措施。该款内容是上位法中所没有的,具有我市的地方特色。在第二十八条 中规定人民法院或者专利管理部门认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专利侵权的,处理结案后,同一行为人对同一专利权再次实施侵权行为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市专利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和侵权产品,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该款内容是上位法中所没有的,具有我市的地方特色。

要认清贯彻落实《条例》的重大意义,要抓好宣传,强化意识,对《条例》中提出的新的重要的要求要落实好,请新闻界的朋友们加大报道力度。下一步贯彻落实《条例》一是对《条例》的重大意义加大宣传。我市作为较大的市具有地方立法权,列上《条例》很不容易,我们要抓住贯彻落实《条例》的契机,促进全市专利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这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之一。二是通过对《条例》的宣传,激发人们专利保护意识。要对《条例》的内容进行宣传,抓好《条例》中专利管理政策的落实,将专利专项资金列入财政资金、设立技术发明奖等,这是进一步做好专利工作的有利措施和手段;要加大专利执法力度,加强专利重大侵权案件的报道,对专利违法行为给予坚决曝光。三是市知识产权局要抓好《条例》的宣传培训。专利管理队伍以培训班等形式对《条例》实质、基本内容进行学习,使专利管理着明白《条例》,也使更多的人明白《条例》的内容,做到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

在《条例》的起草过程中,得到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得到了市政府法制办及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得到了区县科技系统的大力支持,得到了企业界的大力支持,得到了新闻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表示衷心的感谢。

谢谢大家!

 

 

00六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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