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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知字[2007]第20号
关于转发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07年 山东省专利申请和维护资助资金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利申请和维护资金顺利发放,鼓励发明创造者的积极性,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关于申报2007年山东省专利申请和维护资助资金的通知》(鲁知办字[2007]52号)。为做好我市专利申请和维护资金的申报和兑付工作,现将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07年山东省专利申请和维护资助资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淄博市财政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淄博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淄企财[2006]59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淄博市专利申请和维护资助资金的通知》(淄知字[2006]31号)的有关规定,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1、受山东省专利信息中心委托,发明专利申请《具有新颖性检索报告》可到淄博市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科办理检索手续;在受理范围内,发明专利申请未办理《具有新颖性检索报告》的,可在受理时间内到淄博市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科补办。《具有新颖性检索报告》的开始办理时间为10月10日。 2、个人申报须先将申报表个案要求填写好,到当地区县知识产权局、高新区科技局审核盖章。 3、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将由市知识产权局统一兑付。 申报材料:仍按《淄博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淄博市专利申请和维护资助资金的通知》执行。《淄博市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请表》、《淄博市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资助资金汇总表》使用本文印发的新表。 申报程序:区县知识产权局、高新区科技局对发明人填报的《淄博市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请表》等有关材料审核盖章,并填写《淄博市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资助资金汇总表》,报市知识产权局。 4、各区县知识产权局、高新区科技局接通知后,要广泛宣传,及时通知专利申请单位和个人,做好专利申请和维护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 5、联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科 联系人:朱昱 江海春 联系电话:3178957
3、《关于申报2007年山东省专利申请和维护资助资金的通知》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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