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吴立保:
本局受理的请求人宁志禄请求处理以你为被请求人的ZL01236065.1
号专利侵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淄知法字
[2004]第02号专利纠纷处理决定书。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淄博市知识产权局
2004年4月30日
公 告
李长玉:
本局受理的请求人宁志禄请求处理以你为被请求人的ZL01236065.1
号专利侵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淄知法字
[2004]第03号专利纠纷处理决定书。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淄博市知识产权局
200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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