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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普与Gateway的专利拉锯战
知识产权报记者 汪玮玮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12月8日就Gateway公司与惠普公司之间的专利权争端做出了裁定,认为电脑生产商Gateway公司并没有侵犯惠普公司所拥有的专利权。在这场专利权拉锯战当中,惠普暂时败下阵来。
ITC此次做出的裁定推翻了今年8月一家法院做出的最初判决。2004年5月,惠普提出Gateway侵犯了惠普拥有的7项专利权,但在早期法院判决当中,其中5项被认为不应在考虑之内。而此次ITC则进一步认定,Gateway完全没有侵犯惠普的专利权。同时,ITC也留下了几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将由法官来解决。据悉,此次双方进行的专利权之争,涉及到并行端口打印机技术。
惠普表示相信ITC最终还是会作出有利于惠普的裁决。Gateway则表示,两家公司在知识产权方面的诉讼,已经在美国5个法院全面展开。事实上,两个公司之间的专利权纠纷最早起源于去年3月,当时惠普开发公司——惠普旗下的一家全资分公司,在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州地方法院对Gateway提起了诉讼,宣称Gateway侵犯了惠普拥有的6项与个人电脑有关的专利权,并且指责Gateway拒绝为使用这些专利对惠普提供补偿。
当时,Gateway表示将对自己实施保护措施。2004年5月份,针对惠普方面提出的侵权指控,Gateway提出了反诉,也指责惠普侵犯了该公司的5项专利权。与此同时,惠普再次对Gateway提出了指控。惠普当时在向ITC提出的指控中表示,希望该机构禁止Gateway进口计算机和组件,因为这些产品侵犯了惠普的7项专利权。
2004年7月,Gateway向ITC提出指控,要求该机构禁止惠普进口部分电脑、显示器和相关组件,宣称这些产品有可能侵犯了该公司3项与电脑键盘和显示器中的多媒体功能有关的专利权。Gateway同时还在指控中要求惠普给予一定的赔偿。
与IBM
、微软等大公司一样,惠普也在利用它的知识产权获得更多的收入。在近日举行的2005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惠普中国副总裁舒奇表示,惠普是一个跨国公司,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是非常大的,我们对所有我们应用到的技术和内容,都会付钱。
据了解,惠普在2003年1
月成立了一个部门,以更好地营销和保护它的知识产权。当时,惠普每年从其知识产权中获得的利益为5000万美元,现在这一数字已经增长到了2亿美元。例如,惠普向亚洲数家厂商许可了其troll
技术。惠普负责知识产权许可事务的副总裁比耶斯透露,在过去的两年半中已经进行了2500起交易。
在知识产权集团成立前,惠普的各个业务部门控制着各自的知识产权,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战。为了加强管理,知识产权集团制定了严格的规则,所有的许可交易都必须得到比耶斯的批准。比耶斯表示,利用某些专利获得收入,有助于分担研发成本。惠普每年的研发预算超过了37亿美元。
而另一方面,惠普一直在反驳声称惠普应当支付专利版权税的单位和个人。在过去的数年中,一些小公司已经打赢了数亿美元的专利官司,或与大公司签订了巨额的和解协议。有些企业还购买了数以千计的专利,人们认为这可能会引发大量的专利权纠纷。比耶斯说,其中的一些专利权主张来自所谓的“专利贩子”,他们从市场上购买专利,然后用其获得收入。他说,专利权主张正在增加,在过去的三四年已经增加了两倍。比耶斯表示对这类公司的增多“非常担忧”。
200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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