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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其成员国之间与专利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和法规的制订及协调工作,欧洲专利组织拟创建一所欧洲专利学院,其主要职责是与各国家、欧洲和国际机构与组织密切合作,为促进欧洲专利体系的发展制订欧洲范围内的培训与教育计划。该学院将位于慕尼黑,接受欧洲专利局的管理,并可望于2005年开始运转。
欧洲专利学院的创建反映了完善欧洲知识产权相关培训和教育结构的需要。在大多数工业化和工业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对知识驱动型经济的重要性日益提升,这促使了知识产权管理新战略的制订,而知识产权管理新战略的一个核心因素就是对知识产权专业人士和专利制度用户的有效教育和培训。许多地区和国家,诸如东盟、日本、韩国、中国和美国,已建立起专门的知识产权培训中心。EPO离任局长柯贝尔曾经表示,如果欧洲继续躺在自己的荣誉簿上而不立即采取行动,就要在这些方面落后于它国并丧失其在历史上的知识产权文化强势地位。
欧洲专利学院将给5个领域的特定目标人群提供服务,满足其培训与教育需求:帮助合适人选通过欧洲资格审查成为欧洲专利代理人;对协调欧洲范围内专利诉讼与维权的倡议予以支持;鼓励在大学进行专利相关的知识产权培训,从而进一步提高相关人群的知识产权意识;在知识产权创造和管理领域为工业界和专利制度用户提供教育和培训项目;为欧洲专利组织各成员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公务员和代表提供培训。
欧洲专利学院将坚持互助协作原则,与各国家、欧洲和国际机构与组织密切合作,一经发现需要,立即着手开展培训工作。通过在全欧洲范围内提供整体教育和培训计划,该学院将在欧洲专利体系的所有利益共享者之间营造一种协同关系。(http://www.european-patent-office.org
2004/07/01,朱瑾编译)
200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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