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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苏娟北京报道)《老鼠爱大米》音乐著作权一女多嫁惹出了一场官司。近日,“初嫁之夫”田传均将歌曲创作者杨臣刚送上了被告席;与之同时,“丈夫”们之间也打起了侵权官司,北京太格印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广东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贵州文化音响出版社告上了法庭。
3月15日,两个紧密相连的案件在北京市海淀法院同一法庭进行了首次开庭审理,著名法官宋鱼水担任审判长。
据田传均介绍,2002年,他与杨臣刚就转让被告所创作歌曲版权一事达成协议,约定杨将《这样爱你》(又名《老鼠爱大米》)的版权永久转让给原告独家使用,并一次性向被告支付了转让费4000元人民币。后来,杨臣刚擅自将该作品转让给其他人使用,违反了当初的约定。
北京太格印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称,其法定代表人王虎和作者杨臣刚签订了歌曲《这样爱你》(又名《老鼠爱大米》)的版权转让协议,并由此获得了该歌曲除乙方署名权以外的所有版权,王虎此后又将歌曲转让给了其所在的公司。被告在未经原告授权和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该歌曲制作成CD光盘发行和销售,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庭审中,王虎与其所在的公司是否拥有当初所签订的版权成为了几方辩论的焦点。杨臣刚的代理律师称,王虎在与杨签订合同之后并未履行其中的十万元投资费用,而且至今为止一分钱未缴纳,据此可以判定合同并未实施,北京太格印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不具有当初所签协议所规定的版权。
据介绍,杨臣刚目前是广东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的签约歌手,曾于2004年10月与飞乐公司签订《老鼠爱大米》版权转让协议。
2005年初,飞乐公司得知杨此前曾将版权转让给了田传均之后,又与田传均进行了版权交易。飞乐公司在答辩中称,在没有对原告是否拥有歌曲版权进行确权之前,起诉不能够成立,同时,飞乐公司拥有歌曲的版权,不存在侵权行为。
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中国知识产权报
200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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