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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立项及资金扶持首先要看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本报讯
(记者潘志华)近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该决定高度重视科技与知识产权制度的紧密结合,确定了知识产权是政府资金扶持和评优的重要条件,从而从多个方面完善了山东省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政策。
该决定要求山东省进一步端正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突出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把自主知识产权创新、科技项目的产业化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纳入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把科技水平和获取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力及科技转化能力作为考核高等院校业绩的重要指标。
决定明确规定,在推进科技体制和机制创新中,要改革和完善技术职称评聘、人才选拔和科技成果奖励等办法,把自主知识产权,特别是发明专利的申请与授权,科技创新实现转化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学研合作实现的产业化程度3个方面作为项目立项、政府资金扶持、评优评奖的重要条件。要健全知识产权法庭、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援助中心和知识产权行业协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针对加强山东省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该决定提出要建设技术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完善山东技术产权交易网络,大力发展技术产权交易,通过举办各种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打造科技推广的平台;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要设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鼓励企业建立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工作机制及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获取能力和技术壁垒的应对能力;引导和支持企业积极参与修改、制定和实施国际、国家技术标准,完善知识产权制度,重视行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
最后,决定中还规定在完善科技投融资体制中,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落实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鼓励高等院校按照股份制形式建立知识产权学院,培养急需的高层次知识产权管理人才,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中国知识产权报 200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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