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国专利行政执法会议,主要研究部署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各专利试点城市知识产权局的各负责同志。特别令我们高兴的是,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欣副秘书长、公安部高峰副局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等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这充分体现了他们对全国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过程中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高度重视。我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到会的各位同志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到会的兄弟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正确分析形式,科学把握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的内在规律,研究分析这一工作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深化今后一段时期改善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思路,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通过合理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科学技术进步、文化繁荣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营造一个更加良好的法制、政策和市场环境。
一、近年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全国知识产权系统的同志们勇于开拓,勇于创新,扎实工作,我国包括专利在内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目前工作中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不断出现。就是说,在我们面临大好发展机遇的同时,还面临严峻的挑战或者巨大压力。一方面,就国内的整个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来看,自上届政府成立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以来,全面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新一届政府组成之后,由吴仪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进一步充实了组成单位,加强了力量,对今后一个时期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作出了系统的、战略性的部署。应该说在这方面我们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相比,我们还有着巨大差距,地方保护主义还存在,社会公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还跟不上形势的发展,我国市场经济秩序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扭转,全国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的违法行为,部分地区的问题仍然很严重。这种状况不但严重影响广大科技工作者、企事业单位创新的积极性,也影响着资本向科技创新领域的投入。这个问题不解决,对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发展战略,将是严重的阻碍。另一方面,是来自国外的压力,特别是我国加入WTO
以后,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呈现出明显上升趋势,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状况,已成为我国与大国关系中的一个重要话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好,将会对我国改善引进外资环境,提高引进外资的质量,产生不利的影响。
在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神圣使命的过程中,如何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好的市场环境,至关重要。根据我国经济科技发展水平,恰当地制定、完善我们的政策、法规与战略,采取切实措施合理有效地保护国内外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所以,这次会议的根本任务就是通过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把做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工作放到国家全局工作的层面上来认识,放到关系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位置上来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近年来,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将执法工作作为一项主要职能,在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协作下,在以下几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
第一,地方知识产权局加强了本地区知识产权统筹协调工作的职能。现在多数省一级政府和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城市,都建立了由政府主管领导同志主持的知识产权统筹协调会议,建立起了协调机构,这对多部门协同作战、密切配合、统筹部署,开展日常和专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领导。这一有效机制经过近年来的努力在全国普遍建立起来了。经济发展比较快、国际经济融入度比较高的一些省市和地区,如东部地区的江苏、浙江、广东、上海、北京、天津、辽宁等地方的政府在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就更强了。
第二,各级地方知识产权局牵头,根据本地区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实际,积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不断推动地方知识产权保护或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这就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法律依据。
第三,经过多年来的行政执法实践,我们初步建立起一支爱岗敬业,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己任的、素质较高的行政执法队伍。同时,各地方知识产权局的领导班子对这一工作的重视程度在持续增强。
第四,部分地区开始注重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努力构建统一规范、有序的执法环境,积极开展多部门的联合打假活动,努力开展跨地区的执法活动。这使我们在知识产权领域打击侵权和遏止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大幅度提升。
第五,我们加入WTO以后,各地方政府、各地方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本着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的原则,妥善处理这些涉外案件,正确引导舆论,对改善我国政府的国际形象和提高我国市场对外资的吸引力发挥了作用。
正是由于加强了上述几方面的工作,我国近年来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呈现出快速进步的发展态势。
在专利保护方面,2002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管理机关共受理专利纠纷案件1442件,结案1291件,结案率达到88.5%。其中侵权纠纷1390件,权属纠纷29件,其它纠纷23件。另外,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还查处了假冒他人专利案件177件,查处冒充专利案件1679件。今年1至11月份的统计数字表明,地方知识产权局受理的专利纠纷案件已达1406件,查处冒充专利案件1597件,预计今年受理查处的案件总量要高于2002年。
在商标行政执法方面,2002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9105件,收缴和消除商标违法标识1.53亿件,收缴直接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等工具4188件,销毁违法物品4183.64吨,罚款总额2.14亿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59件,人数78人。
在版权保护方面,2002年,全国共受理案件6408件,结案6107件,结案率95.3%,共收缴各类盗版品6790万余件;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136件。
我国各级法院加强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工作力度。2002年共受理各类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6201件,比2001年增长17.8%。其中著作权案件1824件,同比增长54.35%;专利权案件2080件,同比增长24%;商标案件707件,同比增长46.68%。2002年我国各级法院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一共是409件,同比增长26.65%,判刑人数235人,依据我国刑法与知识产权法律,严肃认真地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追究违法人的刑事责任。各级人民法院除了上述三类主要知识产权案件之外,还受理了771件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罪、非法经营罪的案件,同比增长35.1%,判刑人数达1018人,这类案件中相当一部分也都不同程度地涉及到知识产权的问题。
我们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过程中,得到了有关机构的大力支持和协助。正是有了各级公安机关、海关与司法机关的支持,我们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才能取得上述成绩。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也一直十分关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工作,经常给予方向的指导。
这些工作表明,中国政府严格履行国际承诺,按国际规则办事,保护国内外知识产权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组织领导工作是强而有力的。各级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各级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执法力度在逐渐加大,执法的能力、水平和效率在逐渐提高。在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利益,保护社会公众切身利益方面的态度是认真的,工作是扎实的。
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在做好本地区的工作的同时,对全局的进展情况也要了解。要主动、及时利用我们这样一些具体的成绩,做好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的宣传和介绍工作,使国际社会了解中国政府的立场与基本态度,了解我国司法和行政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成就,从而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能有一个正确的视角和客观的态度。中国要切实保护知识产权,合理、有效地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切实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这是我们国家自身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需求。因为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变化的实践中,我们深切地认识到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对于经济发展的极端重要性,从引进外资与国外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的角度看,我国也需要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我们要善于做好涉外宣传工作。这方面有的地方局已经很有创意。例如说,上海局主动向驻沪领事馆介绍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况,即介绍自身的快速进步,也实事求是地谈目前存在的问题,并且坦诚地分析现阶段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再如,这些年某些发达国家非常关注浙江省的义乌小商品市场上出现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淅江省知识产权局在省政府的领导和国家局的指导下,做了不少有益的工作,明显改善了义乌小商品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二、认清形势,把握规律,处理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涉及的若干问题
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进程中,切实保护知识产权,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构筑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和发展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内在需要和重大举措。从这个认识出发,各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对以下两个关系要明确的认识和正确的把握,以进一步统一思想,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牢思想基础。
第一,要正确认识合理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与促进科技创新的关系。大家都会记得,二十多年前,我国在开始考虑和酝酿专利法的时候,国内要不要在我国建立专利保护制度是颇有争论的。当时有不少同志反对建立,争论是很大的。最终,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党的领导集体,基于对世界发展的大趋势的正确把握,以深邃的眼光和巨大的胆识,做出重大政治决断,中国经济要发展,中国要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就必须适时的建立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因为这个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已经有数百年的历史,实践证明它对于市场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是主要方面。知识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基本制度之一。它对于激发社会公众科技创新的意识和欲望,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和水平,不断促进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是一个有效的制度,我国可以结合我国国情加以实施。二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当时中央的决断是完全正确的。但是,一旦知识产权争议的处理上处于不利地位时就会说,我们是纳税人,你们是保护人,你不能胳臂肘向外拐,你们怎么老替外国人说话,怎么不替中国人说话呢?这表明在这个问题上还存在着思想误区。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我们已经明确的政治方向,这也符合全球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我们必须依法办事,必须按国际规则办事。对于科技创新而言,如果科技创新者有了发明创造,而这种劳动成果被无偿剥夺,这种创新的欲望是不可能持久的。对于绝大数人来说,对于投资者来说,如果你产权不明晰,我投资以后产出的东西没有制度保障,没有有效的保护,刚出来就被人家侵权了;或者采用的技术被已有的专利所覆盖,产品一上市,就侵人家权了,这样的话,如何促进创新?谁来创新?谁敢把资金投向技术创新?从这个意义上讲,只要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和科技发展水平,它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和文化繁荣,就会提供巨大的动力。对这个关系,我们必须用历史的眼光和发展的眼光来认识。
第二,要正确认识合理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与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外商来华投资规模以及改善外商投资质量的关系。今年我曾经参加过两次重要的活动。一次是吴仪副总理责成国务院八个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在厦门投资贸易洽谈会,这期间,举办了一个外商企业座谈会,吴仪同志出席了座谈会。这次座谈会上有16位外商企业代表发言提到了知识产权问题。我在会上回答了外商的提问,谈的都是知识产权问题。另一次是在北京科技周期间,陪同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接见参加北京科技周的外国学者和外国企业家。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状况,是外商很关注的一个问题。对此,我们要辩证、全面地分析。第一,从国际角度看,中国经济发展、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市场广大、劳动力廉价,我们在引进外资方面有比较优势;但是,如果知识产权不能得到有效遏制,市场软件环境不能进一步改善,这种比较优势就难以持久。第二,从国内角度来看,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非常值得深思。2002年,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达到678亿美元,是1998年的3.4倍。从1999年到2002年,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年均增长率高达35.2%,高出全国外贸出口增长幅度20个百分点,占外贸出口总额的比重从1998年的11%提高到2002年的20.8%,今年1至9月,所占比重又上升到23.8%,五年多一点的时间翻了一翻,增长了一倍多。再从机电产品来看,
1999年机电产品的出口额在总额的39.5%,到去年已经超过了50%,也提高了10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品占机电产品的比重从1999年30%上升到目前的44.4%,提高了14个百分点。应该说这些成绩是来之不易的,使我们出口的结果大大的发生了变化。这表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经济正在健康、快速运行的总体质量在大幅提高。但从更深层次、用前瞻的眼光来分析,我们又必须注意到,在我国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占对外出中份额逐年大幅提升的同时,这些出口产品中来自加工贸易的比例过高,占到9成,而加工贸易企业中的8成又来自于外商投资企业,我们自己真正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例是很低的,我国各种类型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对高技术产品的出口和机电产品出口的贡献率不高。随着我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不可能长期保持劳动力廉价。对国内来说,如不合理有效保护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如不切维护发明人、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如不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自主创新创新就缺乏动力,资源配置就难以优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就难于形成。我们必须加快完善知识产权产出能力建设,大幅度提升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以及配套技术的数量与质量,支撑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培育和发展国家核心竞争力。否则,目前这种好的势头是难以持久的。
三、与时具进,奋发有为,进一步改善和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工作
我国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保护的实践者是地方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经验的创造者也在一线。我们要善于将经验提升到理性的的认识,逐步提升到政策、法律、法规的层面。认识到这一点,有利于大家共同完成好今后的任务。要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有所进步,有所创造,使我们的工作能够在以下十个方面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一,顺应新形式,面对新挑战,针对新问题,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和政策体系,为建立诚信、有序、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提供良好的法制、政策环境。这些年,各地方在这方面地方做了很多工作,积累了很多经验,二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专利保护案例,普遍加大了有关政策制定的工作力度。我们必须随着形式的变化,从实践出发,不断加强这一工作,把最近几年我们已经形成的成果,在实践检验的基础上调整和完善,为我们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更好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第二,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强化行政执法手段,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幅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坚决打击侵犯和假冒知识产权的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要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的水平和产业结构的特点,选好切入点,突出重点,带动一般,把日常治理和专项治理紧密地结合起来。全国人大已经通了行政许可法,明年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各级知识产权局要严格贯彻这部法律。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要真正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惩治害群之马。如果我们执法人员的素质不高,不加强这方面的能力建设,那么我们是难以承担这样一种神圣任务的。
第三,支持和鼓励组建各类知识产权自律性、维权性的组织,发挥专利保护协会和其他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功能,在行业内部逐步建立起自觉尊重他人权力,善于规避他人权利,有效维护自身权利的长效机制。要把政府的积极性和企业的积极性紧密结合起来。作为政府部门,我们要加大社会管理和公众服务的职能,同时,要支持、发展企业的自律组织和中介机构。企业发生侵权的情况是各不相同的,确实有一部分是恶意侵权,这是我们打击的重点,也有一部分企事业单位或者说是个人,由于信息不畅,自以为在自主开发的很多成果,实际上是在他人的权利之下,这就造成了善意侵权。所以,通过这类企业自律性组织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保护,实现这样的功能,发挥这样的作用,来逐步提升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使其懂得尊重他人的权力,善于规避他人的权利和维护自己的权力是十分必要的。现在,中国专利保护协会已经成立,它应成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一个桥梁和纽带。搭建一个为企业培训人员,提高他们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实施有效的知识产权战略等方面的一个平台。希望各地方局也根据本地区的情况,按照政府引导,自愿参加的原则,推动各地建立起相应的组织。
第四,在行政执法实践中,注重总结侵权行为发生的内在规律,实行打击与防范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方针,不断提高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的主动性和预见性,特别在扼制群体侵权行为方面要提高行政执法的实效性,进一步扩大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联合执法范围和力度。要着手研究和制定专利技术产品的市场准入规则,这方面可以先从地方入手,逐步形成国家级的规则,努力在源头上切断专利侵权和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的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现在,有些地方局已经开始关注商品技术交流交易会,以及各类会展中的知识产权状况鉴别和保护工作,希望各地区加大工作力度,总结经验,提高水平。今年的广交会,外商很关注,广东省局、广州市局对广交会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做了很好的工作,这一工作缓解了外商对广交会市场秩序的抱怨。但这类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今后要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从深圳的高交会,厦门的投资贸易洽谈会,东北的全国专交会,北京的科博会等着手进一步做好大型会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五、要进一步严格重大案件的报告制度,加强重大案例、特别是涉外知识产权案例上报、收集和研究工作,大幅度提高我国企业的诉求能力和应诉能力。这个方面的问题表现在,一方面确实存在着我国企业侵犯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的现象,今后一段时间内,我们工作做得好,这一现象会逐渐减弱,但不会很快杜绝,要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另一方面,我国企业对主要贸易伙伴、竞争对手技术发展态势,对主要贸易伙伴国的法律以及有关国际规则了解不深入,这样,一旦外方提出权力诉求,我方就难以应对。对此,地方局要积极开展工作,国家局也要建立相应的案例库。现在,从表面上看,我国企业总是侵外国企业的权,但实际上,也有外国企业侵我国企业的权,而我国企业不善于利用法律的手段进行诉求。所以,我们即要打击侵权假冒,又要保护有序发展。
第六,要坚持不懈地开展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大幅度提高有关各界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第七,要密切关注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问题,逐步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预警、应急机制,尽快提高我国企业防范和规避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调查数据表明,进入新世纪以后,世界贸易壁垒的80%来源于技术性贸易壁垒。2002年,我国有71%的出口企业、39%的出口产品,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地限制,造成损失约170亿美元。保护知识产权,既有惩治的一面,也有保护的功能,是双向的。对于广大企业对这个问题尚不熟悉尚的情况下,对各级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政府职能的转变过程中,要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和公众服务的水平,切实关注和研究对外贸易中出现的知识产权问题,引导企业提高防范和规避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
第八,密切关注国际科技合作和中外合资企业中知识产权的管理,深入研究、抓紧制定国际科技合作和中外合资企业中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政策,逐步建立起合理的知识产权权益分享机制。希望地方局根据当地实际,就中外科技合作方面和中外合资企业知识产权权益分享和归属政策要抓紧研究,由粗到细,逐步出台,通过这一工作,避免我国企业由于其自身的合法权益的丧失而发生外方权力诉求的问题。
第九,要切实加强以专利技术信息为主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注意跟踪国外机构在我国申请专利的动向和有争议、有纠纷的专利权的法律状况,通过综合的统计分析,研究国外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机制和发展动向,预测其对我国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影响。要选择典型的行业进行深入研究,逐步提出相应对策,通过这项工作,为创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配套技术,加快培育和发展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有力的支持。我也将有利于从根本上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
第十,要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的组织机构和能力建设,努力培养出一大批懂业务、会管理、熟悉我国以及主要贸易伙伴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专门人才。通过加大人才培训的投入和组织的力度,争取在两三年内使我们各地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改善行政执法工作条件。要切实保障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安全。这也需要公安部门的协助,没有公安战线同志们的支持,我们很多工作难于完成。
同志们,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为加快我们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知识产权能力建设指明了方向,中央的若干决定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讲话当中,都对此进行了明确阐述。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有关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一些重要论断,不断提高我们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工作、务求实效,通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工作,为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推进我国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断做出我们的贡献!